● ● ●2008年10月7日:公布氣候變化委員會對2050碳減排目標的過度建議案;

概要

《氣候變化法案》(Climate Change Act, CCA)于2008年正式通過生效。該法案使英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針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氣候變化問題,擁有法律約束力的長期構架的國家。此舉通過在英國樹立宏偉目標,強化任務實施,加強制度框架,明確英國議院及最高立法機關的具體的、規(guī)范的責任義務,開創(chuàng)了一個處理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全新途徑。

主要目的

英國通過了《氣候變化法案》,該法案承諾,英國將在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80%,并確定了今后五年的“碳預算”。這是全球第一個確定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法案。該法案有兩個主要目的:

一、表明英國致力于為全球減排承擔相應的責任--無論是現(xiàn)在還是明年最終在哥本哈根達成共識;

二、提高碳管理,促進英國向低碳經(jīng)濟的轉型,英國的承諾認為,要做到這種規(guī)模的改變,需要馬上采取行動并搭建框架來適應氣候變化。

在通過《氣候變化法案》的同時,英國方面還成立了一個獨立的氣候變化委員會,就如何達成減排80%的目標給英國政府提供了建議,并且讓公眾知道他們的建議,以便將來可以要求政府解釋為何沒有采納他們的某項建議。

法案主要特點

法律約束目標:

以1990年為基準,到2050年,通過在英國國內(nèi)及國外的行動,使溫室氣體排放至少減少80%;到2020年,使CO2 排放量至少減少34%。

碳預算體系:

建立每五年為一時段的碳預算體系,實行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 一次制定三個時段的碳排放預算,從而規(guī)劃出邁向2050年的整體行動軌跡。首次制定的三期碳排放預算時段分別為2008-2012, 2013-2017 和 2018-2022,2009年5月前必須制定完成。政府必須向議院報告完成預算的政策和計劃;

氣候變化委員會:

創(chuàng)建這個新的獨立專家實體,為政府提供碳預算標準的相關建議,以及如何獲得成本效率節(jié)約。委員會將向英國議院提供英國目標進展政府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年度報告。政府必須給予響應,以此確保一個年度制度的透明度和問責性;

國際航空及海運碳排放:

到2012年12月31日,英國政府必須將國際航空及海運碳排放納入到法案中來,否則須向議院解釋未能納入的具體原因。氣候變化委員會需要向政府提供將國際航空及海運碳排放納入法案目標及預算的后果的建議。決定碳排放預算時,氣候變化委員會和政府都需要把計劃中的國際航空及海運的碳排放納入考慮范圍;

國際信用的運用

――當考慮到如何達到英國的既定目標,滿足碳排放預算時,政府必須“高度關注英國國內(nèi)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需求”。為每一項碳排放預算提出一個保持英國國內(nèi)、歐洲與國際水平之間恰當平衡的建議方案,是氣候變化委員會的一個重要職責。同時法案還提出,政府需要通過二級立法,為每一個預算期設置一個關于信用購買的限制,并且要考慮委員會的建議;

未來的減排措施

,包括:

→通過二級立法,引入權力部門,使得國內(nèi)碳排放貿(mào)易計劃更快捷、更簡便;

→ 生物燃料措施;

→ 權力部門介入,在英格蘭建立“家庭生活垃圾處理財政激勵項目”試點;

→權力部門要求對一次性手提袋進行最低收費。

●適應性:

政府必須至少每五年報告一次英國氣候變化的風險,并公布一項方案表明將如何應對這些影響。法案同時賦予政府權力,要求公共實體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公用事業(yè)公司進行各自的風險評估,并制定風險應對計劃;

適應性小組委員會:

氣候變化委員會下設適應性小組委員會,專門為政府的適應性工作提供建議,并負責對政府的應對工作進行詳細審查;

公司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

要求政府到2009年10月1日前發(fā)布指南,指導公司應當報告其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到2010年12月1日,回顧報告對2010年溫室氣體減排作出的貢獻。此外,到2012年4月6日,在遵守公司法案的前提下,政府必須制定管理報告制度的規(guī)則,否則應向議院闡明不這樣做的具體原因;

節(jié)能共同體項目:

首相于9月11日宣布,新一屆政府支持創(chuàng)建節(jié)能共同體項目,將現(xiàn)有碳減排目標計劃(cert)延伸至電力生產(chǎn)領域;

政府產(chǎn)業(yè)使用效率與可持續(xù)性年度報告制度:

提出新的要求,對政府產(chǎn)業(yè)的使用效率和可持續(xù)性進行年度報告。

政策驅動

●在“2012年后全球氣球變化協(xié)定”協(xié)商談判的背景下,支撐氣候變化法案的兩個主要目標與增強英國的國際領導力和改進英國的碳排放管理是密不可分的;

●經(jīng)驗表明,與發(fā)展中國家并行發(fā)展沒有任何的現(xiàn)實前景,除非發(fā)達國家設立可信的目標,并付諸行動去為發(fā)展中國家加以示范,演示如何與經(jīng)濟和社會目標協(xié)調(diào)一致;

●必須為成功做好計劃:如果能簽訂一個有說服力的“2012年后全球氣候變化協(xié)定”,那么,英國將需要處理好溫室氣體的減排以履行國際義務;

● 在國際協(xié)定中先行一步是理智的:為企業(yè)提供碳排放將受限的確定性,以便他們能夠更具信心地計劃并投資,并激勵進一步的能源高效性節(jié)約,帶來潛在的經(jīng)濟與社會利益;

●無論是在國際還是國內(nèi),氣候變化法案都需要采取彈性措施,來確保英國能夠應對未來可能出現(xiàn)的重大變化;

●關于應氣候變化行動的重要性,英國擁有意義非凡的、超越黨派的一致協(xié)定。這個協(xié)定得到來自環(huán)境和商業(yè)團體的強有力的支持;

●氣候變化法案與“斯特恩評論”的關鍵推動具有一致性,即現(xiàn)在采取減碳行動將比在將來采取行動付出更少的成本。英國工業(yè)聯(lián)盟(CBI)認可這一點,例如,英國工業(yè)聯(lián)盟將此描述為一個巨大的進步,顯示了“政策指導的長期透明性及交付方面的機動性”;

● 我們也需要能夠應對我們正面對以及將要繼續(xù)面對的氣候變化之不可避免的影響。氣候變化法案為適應氣候影響的行動提供了一個統(tǒng)籌架構。

主要階段

● 2007年3月:起草并公布氣候變化議案,以備公眾咨詢及議院審查;

●2007年11月:議案提交到議院 (上議院);

●2008年10月7日:公布氣候變化委員會對2050碳減排目標的過度建議案;

●2008年11月26日:皇室批準2008年氣候變化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