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刑,漢語(yǔ)詞語(yǔ),意思是將人綁在柱上用火燒死的刑法;燒死或用火燒拷問(wèn)。

中文名

火刑

拼音

huo xing

外文名

death by fire

受刑人物

圣女貞德、卡薩斯貝、布魯諾

注音

ㄏㄨㄛˇ ㄒ一ㄥˊ

引證解釋

用火燒的酷刑。

魯迅《偽自由書(shū)·電的利弊》:“曾見(jiàn)《切利支丹殉教記》,其中記有拷問(wèn)教徒的情形,或牽到溫泉旁邊,用熱湯澆身,或周?chē)?,慢慢的烤炙,這本是‘火刑’?!?sup class="baike-referenc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