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延軍男,法學碩士,碩士研究生導師。1996年畢業(yè)于內蒙古大學法律系并留校任教。2008年評為副教授,在讀博士。主要研究領域:法理學、法制史、人權法等領域。

中文名

程延軍

性別

國籍

中國

畢業(yè)院校

內蒙古大學

職業(yè)

碩士研究生導師

主要成就

先后發(fā)表學術論文二十多篇,其中代表作品有:《論錯案追究制度的運作制約》;《論我國民族法律政策的歷史語境》;《中國語境下的法律信仰》;《人權視域下環(huán)境權的性質及其保護》;《中國古代契約制度研究》等

所屬行業(yè)

教育

正文

研究成果:先后發(fā)表學術論文二十多篇,其中代表作品有:《論錯案追究制度的運作制約》;《論我國民族法律政策的歷史語境》;《中國語境下的法律信仰》;《人權視域下環(huán)境權的性質及其保護》;《中國古代契約制度研究》等。

人物經(jīng)歷

2009.1—2012.12,先后4次為瑞典發(fā)展合作署人權研究中心“中國西部大學人權法師資項目”核心成員及協(xié)調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