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廣森,男,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人物。

2021年11月15日,對周廣森等15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罰。周廣森等15人服判不上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1]

人物事件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周廣森先后糾集、指使周廣柱等人,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敲詐勒索、詐騙等50余起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周廣森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周廣柱、王云峰、趙言、甘建民等10人為積極參加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結構較為穩(wěn)定、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斂巨額財富。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樹立非法權威,確立強勢地位,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在當?shù)匦纬煞欠刂?,造成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當?shù)卣?、?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1]

法院判決

2021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等15項罪名,對周廣森等15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罰,并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至罰金三萬元的財產(chǎn)刑等。周廣森等15人服判不上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1]